
民法為私法。自從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以其無與倫比的睿智締造了公法與私法劃分的理論,私法的概念體系逐步形成,對近現代世界法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私法以市民社會為基礎,以平等、自治為原則,以尊重、保護市民的私人利益、自由意志為出發點,目的在于激發每個社會成員的創造力,維護其精神安寧,從而保障私人利益的實現。民法為彰顯其私法屬性,倡導私權神聖、人格平等、私法自治三大基本理念,以授權性規範為主體,賦予所有市民以廣泛的民事權利。民法為萬法之母,其內容博大精深,源遠流長。兩千多年來,多少先賢聖哲為之殫精竭慮,對民法理論進行研考,對民法法條進行分析,對民法現象進行解惑,使民法具有了深厚的文化積澱和濃醇的精神底蘊。然而,隨著近現代社會的飛速變遷,現實生活呈風雲變幻、紛繁復雜之勢,民法現象更加令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研析民法的現代學人接過更繁重的歷史使命,因應時勢,各抒所長,促使私法領域的理論爭鳴猶如春天的山麓,百花爭艷。
何謂私權?它是指私法所確認的,與民事主體的人身、健康、榮譽、財產及其他的經濟、民事活動相聯系的權利。何謂私權保護?它是指在市民社會中,人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應當受到法律充分的平等的保護。任何個人、組織的私權不受侵犯,非依公正的法律程序不得被限制和剝奪。私權受到侵犯時,應獲得法律上相應的救濟。市民社會中的人……